《论语·颜渊》中记樊迟问知与仁,孔子的回答是“知人”与“爱人”。子贡在此也如此回答,为何孔子却对颜回的回答更满意呢?颜回所答“智者自知,仁者自爱”与子贡所答“智者知人,仁者爱人”,人们往往重视其异,而忽略其同。知人、爱人中的人,是类的概念,知人、爱人的对象包括你、他,也包括我。这样看来,颜回倡导“智者自知,仁者自爱”,并不违背“智者知人,仁者爱人”的主旨。

在颜回看来,“知人”涵盖“自知”、“爱人”涵盖“自爱”,“自知”不违“知人”、“自爱”不违“爱人”,而且“自知”先于“知人”、“自爱”先于“爱人”。为什么这样说?这是因为颜回深刻领悟了孔子倡导的推己及人的伦理原则,深知个体在人己关系中的重要性。要推己,就先要自知、自爱,然后才有可能“及人”“爱人”。不自知、不自爱,不知“己所欲”,不可能“及人”,更不可能“勿施于人”。所以说,智者一定要先自知,仁者一定先自爱。然后才能知他人,爱他人。以己之心,忖他人之心,推己及人。

“智者自知,仁者自爱”并不是颜回独创的观点。1973年甘肃省金塔县肩水金关遗址出土的汉简《论语》为人们找到了根源。在汉简本《论语》记有这样的语句:“子曰:自爱,仁之至也;自敬,知之至也。”由此可见,孔子已将“自爱”视为仁的最高内涵,将“自敬”视为知的最高内涵,即最高的仁是自爱,最高的知是自敬。知与智在古代通用,知就是智。颜回追随孔子亦步亦趋,具有“闻一知十”的领悟力,具有先闻而后发的能力,也就说颜回这个观点源自孔子,是对孔子思想的延伸。

孔子特别重视“修己”“端身”,要求弟子从“德”和“学”两方面加强“修己”。一个人如果“德之不修,学之不讲”,品行有亏,见识短浅,不能自知自立,怎么可能知人立人!不能知“己所不欲”,不可能“勿施于人”。所以,当孔子说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时候,隐含着一个不言自明的推己及人的逻辑思路:“修己”,成了预设在先的前提,“修己”缺位则不能“勿施于人”。这就把“己所不欲”的己推向了正确处理人己关系的起点。没有这个起点,一切都无从谈起。

颜回深明此理,他在回答孔子的提问“智者若何,仁者若何”时,何尝不知子贡已经回答了“智者知人,仁者爱人”?他之所以另辟蹊径,独树“智者自知,仁者自爱”的旗帜,是因为智与仁呈现于人己关系,必以“自知”“自爱”为起点。一个人如果无法自知、自爱,必定也无暇知他人、爱他人;如果自知、自爱的欲望不足、能力有限,必定知他人、爱他人的欲望也不足,能力也有限。不可能做到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。颜回亮出“智者自知,仁者自爱”的观点,目的就在于提醒人们要从自身出发,从本源处做起。

颜回倡导的“智者自知,仁者自爱”,不仅仅在孔门推己及人的逻辑思路上具有优先地位,更重要的是,“自知”“自爱”是孔门知与仁的枢纽,得到了孔子的充分肯定。自爱是仁爱主体“有诸己”的自我充实与提升。通过自知,知“己所不欲”,进而“勿施于人”。可以说,自知、自爱是知人、爱人的重要枢纽,是智慧与爱敬的来源之处,是恕道的根本所在。知人者,他人才乐于知己,“爱人者人恒爱之”,做到恕,才能得到他人的爱与敬。

简而言之,恕道重在“推己及人”,首要一点是要自知、知“己所不欲”,才能推及他人,从而爱人,做到“勿施于人”。“为仁由己”,不“由人”,己才是具有支配性或决定性意义的智慧和仁爱主体。所以说,自知、自爱是推己及人的第一步,是知人、爱人的枢纽,也是“恕道”的起点。“谦谦君子,卑以自牧”。一个“可欲之谓善,有诸己之谓信,充实之谓美”(《孟子·尽心下》)的主体一定是拥有智慧,并能够做到“恕”的人。

三、忠恕:一贯之道

恕与忠相连,相互补充,相互依赖,组成了孔子思想的“一贯之道”,也成为儒家思想的重要范畴。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孔子忠恕之道作了阐发和论证,形成了多种认识和观点,从中可见恕的丰富内涵和深厚底蕴。

在《论语·里仁》篇中,曾子指明孔子的“一以贯之”之道是忠恕之道,将忠与恕相提并论,明确二者共同构成了贯穿孔子思想整个过程的“道”。朱熹《论语集注》注曰:“尽己之谓忠,推己之谓恕。”将“恕”释义为“推己”,由自身推演到其他。刘宝楠对忠恕关系阐述道:“君子忠恕,故能尽己之性;尽己之性,故能尽人之性。非忠则无由恕,非恕亦奚称为忠也?”他认为忠与恕紧密相互依存,两者结合才能尽显个人的性,进而彰显人的本性。没有忠就没有恕,没有恕也不能显现忠。对忠恕,有学者提出:“忠指自己处事之准则,‘恕’指对他人之态度,二字便可以构成人内心情感和以什么态度和情感去对待他人的准则,可以奉行终生,可以‘一以贯之’。”这是从我与人的角度来看,认为忠是对自己,恕是对他人,两者结合,贯穿一生。

《中庸》说:“忠恕违道不远,施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。”忠与恕共同体现道的精神,“施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”是忠恕在生活中的表现,与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可谓异曲同工。孔颖达曾对“忠恕违道不远”疏曰:“忠者,内尽于心,恕者,外不欺物。”认为忠指向内,恕指向外,二者可谓一体两面。这种看法得到了普遍的认可。

《大戴礼记·小辩》篇中记载孔子之言:“知忠必知中,知中必知恕,知恕必知外,知外必知德。”忠由心而发,对人、事物怀有中正不偏之心,由中而恕,即由中正之心去体会他人之心,通过恕转向外,使行为中正,最后显现为德。由此可见,四者之间是由忠而恕,由恕而德的发展过程。忠恕最后指向的是“德”,也可谓,忠恕是实现德的实践工夫。

忠恕相连,一内一外,一己一物,相互依存,组成了孔子“一以贯之”之道,使忠与恕都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和重要的意义。在此基础上,后人不断对忠恕之道加以阐发,形成一些新的观点。如“忠是前提、本源,由忠而恕,忠先恕后,先尽己再推己……恕是目的和归宿,离开了恕,忠也变得无处可归、无法落实”。在忠与恕的对比阐述中,恕不仅在含义上得到了丰富和发展,而且不断具体化,更易落实于实践之中。

四、恕道:为仁之方

有关恕的内涵,《说文·心部》注解“仁也”。如此解,是源于恕与仁具有密切关联。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,内涵丰富,弟子多次问仁,孔子常给出不同解答。如仲弓问仁,孔子回答:“出门如见大宾,使民如承大祭。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”(《论语·颜渊》)由此可见,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既是仁的组成部分,也是实现仁的基本途径,而“仁”则是恕的最终目的和归宿。“仁”是孔子思想的核心,为儒家最高的道德标准,而“恕”则是实现仁道的具体做法。

对《论语·雍也》篇中“能近取譬,可谓仁之方也”,孔安国注曰:“方,道也。但能近取譬于己,皆恕己所欲而施之于人。”也就是说,恕作为“仁之方”,能够成立正是因为以具有普遍意义的仁为基础。同时,恕作为“仁之方”,作为仁的施行原则和方法,能够把仁落实于生活之中。孟子在孔子恕道思想上,进一步提出“强恕而行,求仁莫近焉”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,按照恕的要求去做,就特别接近仁了。

恕道作为孔子思想的重要部分,不仅成为人们修身处世的精要、中华思想文化的精髓,而且已经走出国门,走向世界。1641年,法国出版的《论异教徒的德行》中便将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称为中国道德的精髓。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将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称为不渝的法则。法国宪法中两次出现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可见对其肯定和认可。2004年在新加坡召开的“第一届儒学国际研讨会”上,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讨论形成了《吉隆坡宣言》,宣称儒家“‘忠恕之道’是促进世界和平、物我相谐的基石”,并且提议“正式启动‘以儒学救世’的机运”。故而,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被称为世界上的道德金律。

由此可见,以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为基本内容的恕道作为中华文化的智慧精华,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和广泛的实践意义。在当代,恕仍然是个人修身养性的重要内容,是中国人奉行的道德行为准则和规范,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法宝。

本文选自《论语学研究》(第三辑)

作者:孔丽,孔子研究院副研究员,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